关键词:
新能源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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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行业痛点 激活市场效能 助力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解读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营销部主任 顾可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新能源更好参与市场交易,是破解新能源发展堵点、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聚焦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面临的报价效率低、收益波动大、风险防控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通过完善集中报价机制、规范管理流程、强化风险防控,为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提供制度保障,助力构建监管筑基、市场主导的电力市场生态格局。 一、《通知》出台对能源低碳转型意义重大 当前,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已稳居全球首位,但其高效参与电力市场仍面临诸多现实挑战:一方面,新能源场站呈现“点多面广、人员精简”的物理特征与组织特性,单一场站独立参与市场报价,需承担高额的信息收集、策略研究与交易操作成本,显著推升企业经营负担;另一方面,同一地区新能源企业报价策略趋同,但因交易能力参差不齐、市场响应节奏不一,整体运营效率与市场竞争优势均受到制约。 《通知》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新能源发展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的制度创新,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入精细化、规范化新阶段。《通知》以提升市场效率与公平性为核心,创新构建了“集中报价+风险防控+事后监管”的三位一体管理体系,通过规范集中报价管理、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有效破解新能源企业运营难题,激活集约化运营的规模优势,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通知》对新能源参与市场竞争进行了系统设计 一是规范集中报价,破解运营效率瓶颈。《通知》针对新能源场站分散、报价能力参差不齐的痛点,完善集中报价机制,允许同一集团的新能源场站在指定场所集中开展市场报价,通过资源整合、专业协同与技术赋能,系统性提升新能源企业市场响应能力。这一机制的核心价值在于破立并举:一方面直面新能源场站“小、散、弱”的先天不足——通过新能源企业数据共享、策略统筹与技术平台支撑,将分散的个体报价行为转化为集体的智慧决策,显著缩短市场信息传递链条,减少弃风、弃光资源浪费,提升报价精准度与企业运营效率;另一方面以“备案管理+规模约束”为制度基石,在释放集约运营优势的同时,严守市场公平底线,以备案制确保报价行为可追溯、可监管,规模限制则防范少数主体利用装机优势操纵市场,既避免了“一刀切”禁止集中报价可能引发的效率抑制,又为中小场站通过企业级赋能参与竞争创造了公平通道。 二是明确合规边界,筑牢市场秩序防线。《通知》以制度刚性筑牢市场秩序防线,精准界定合法集约运营与违规市场操纵的边界,一方面允许发电企业组建专业化运营中心统筹报价研究工作,但各场站独立完成最终报价;另一方面以所在省电力市场单个最大燃煤发电厂装机规模为市场力衡量基准,对新能源集中报价规模实施动态管控,防范局部市场力过度集中;同时严格禁止跨集团集中报价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主体横向联合的可能。创造性构建了集中报价有边界、独立决策不分散的新型监管逻辑,在满足新能源集团化开发、集约化运营的现实需求的同时,以独立报价+跨集团禁令为边界,清晰区分合理利用规模优势与行使市场力的本质差异,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划定了可为与不可为的合规红线,为新能源健康参与市场竞争、促进电力价格信号真实反映供需关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健全市场监管体系。《通知》创新构建“事前备案、事中监测、事后纠偏”全流程风险防控机制,精准平衡市场活力与合规底线。事前严把准入关,新能源企业申请参与集中报价需联合向交易机构提交备案申请;事中动态跟踪,要求企业定期报送市场分析报告及收益数据,纳入市场管理委员会自律监管;事后纠偏追责,对行使市场力、通过集中报价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依规取消集中报价资格。通过少干预事前、强监管事中、严问责事后,既保障市场灵活度,又筑牢系统性风险防线。 三、关于《通知》落实落地的思考 一是加快完善各地配套实施细则。一方面完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构建涵盖报价偏离度、市场集中度、超额收益评估等多维度的量化标准,为实时跟踪与风险研判提供数据标尺;另一方面健全不良后果界定阈值,以是否产生重大影响为基础,区分合理报价与操纵市场的边界,补充完善地方实施细则,提升《通知》执行的可操作性与精准性。 二是完善市场影响评估与监管机制。借鉴国外的行为—影响测试法,建立交易后不良后果动态识别模型,科学判断行使市场力的发电主体,针对性完善各地市场规则;同步探索以年度收益率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模式,优化“许低不许高”的报价替换与二级限价,推动现货市场峰谷价差回归合理区间,允许经营主体通过高峰时段电价上浮回收低谷时段亏损,既保障灵活调节电源的基本收益,又推动新能源、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充分响应市场价格信号。 三是强化区域协同降低集中度。参考欧洲电力交易所(EPEX)跨区耦合运行经验,通过推动区域电力市场互联、深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重点缓解部分地区因资源禀赋差异或历史布局形成的市场集中度偏高问题,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切实提升我国电力资源全域配置效率。 《通知》推动电力市场规则与新能源物理特性深度适配,完善了政府与市场、传统能源与新能源、集中优化与分散优化的互动机制,既提升了新能源在市场中的运营效率,又强化了其风险应对能力。未来,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纵深推进,亟需更完善的监管规则为支撑,通过厘清权责边界防越位缺位、明确监管阈值阻市场无序、尊重经济规律激发主体活力,最大限度地推动煤电、新能源、储能、虚拟电厂和电动汽车等各类主体精准定位、各展所长,找到与之匹配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和价值定位,为能源低碳转型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筑牢根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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