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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中国网获悉,7月2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达2025年、2026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文件表示,本次下达的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按此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考核评估;2026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做好项目储备,并结合2025年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优化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规模,结合新能源消纳需求,同步加强调节能力规划建设等配套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系统消纳和调控水平。根据权重数据显示,其中 2025年,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中,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河南、甘肃、青海、宁夏,权重最高,为30%。 2026年,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预期值中,北京、天津、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河南、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权重最高,为30%。 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核算,以本省级行政区域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为主、以省级绿证账户购买省外的绿证为辅,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应在当年完成,不再转移至2026年。 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核算以绿证为主,202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钢铁、水泥、多晶硅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只监测不考核。 原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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