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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新型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其中,方案提出,2027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各类技术路线及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培育一批试点应用项目,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 方案表示,鼓励新型储能全面参与电能量市场。推动“新能源+储能”作为联合报价主体,一体化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推进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注册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储能项目,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能量市场。有序推动新型储能参与中长期市场。 引导新型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结合电力市场建设进展,有序引导新型储能参与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研究探索爬坡、转动惯量等辅助服务品种,逐步扩大新型储能参与辅助服务规模。 加快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建设。推动完善新型储能等调节资源容量电价机制,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对电力系统可靠容量给予合理补偿。各地要加快推进电力中长期、现货市场建设,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合理形成新型储能充放电价格。 方案提出,推动沙漠、戈壁、荒漠等新能源基地合理规划建设新型储能。建设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促进新能源电站与配建新型储能联合运行,平滑新能源出力曲线,提高可靠出力水平,提供电网稳定支撑能力。研究煤电机组与电化学储能、飞轮储能、热储能等新型储能项目联合运行,优化运行方式提升调节能力。鼓励利用退役火电厂场地和送出线路,科学规划建设新型储能。 加快推进构网型储能在高比例新能源电网、弱电网及孤岛电网的示范应用,推广配电网新型储能应用,提升新型储能对电力系统稳定运行支持能力。鼓励在配电网扩建受限或偏远地区推广电网替代型储能。 聚焦工业园区、算力设施、商业综合体、光储充放一体化充电站、分布式光伏、通信基站等应用场景,积极创新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车网互动等应用模式,进一步发挥系统调节作用。研究推广新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或通过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需求响应。 各地重点围绕电源侧、电网侧及其他多场景应用方向,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创新“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培育一批技术领先、应用前景好可复制性强的新型储能应用场景。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2025—2027年)》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5〕1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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