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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W/400MWh!山西长治电网侧共享储能项目EPC招标

2025-12-04 19:53:52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关键词:

  储能中国网获悉,12月3日,武乡县200MW/400MWh电网侧新型共享储能项目发布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人为武乡县乾舜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将新建总容量为200MW/400MWh的共享储能电站1座,储能场站内布置有电池集装箱、PCS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组合式升压箱变、35kV配电装置、220kV主变、220kV配电装置、SVG无功补偿设备以及相应的二次系统、附属设施等。计划工期为6个月。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整个储能电站的设计、供货、施工、试验、调试、检测、验收及资料移交,负责办理各项专项验收、配合电网并网有关许可等内容,负责与电网、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等。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

  招标公告如下:

  武乡县200MW/400MWh电网侧新型共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XM-GK-2501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武乡县

  一、招标条件

  本武乡县200MW/400MWh电网侧新型共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100000048005125001),已由武乡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5-140429-89-05-994186),招标人为武乡县乾舜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将新建总容量为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1座,储能场站内布置有电池集装箱、PCS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组合式升压箱变、35kV 配电装置、220kV主变、220kV配电装置、SVG无功补偿设备以及相应的二次系统、附属设施等。

  2.2建设地点:长治市武乡县洪水镇白和村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2.3.1项目名称:武乡县200MW/400MWh电网侧新型共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

  2.3.2招标范围:(1)设计:设计范围为武乡县200MW/400MWh电网侧新型共享储能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设计及相关服务,主要包括:储能电站设备选型、主辅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储能电站各系统设计、集电线路设计、升压站、站内道路设计及附属设施以及与厂址或厂平布置等有关的所有项目的设计。

  (2)设备材料采购:本工程储能电站全套设备及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提供,包括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到货检验、卸车、运输、二次倒运、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材料、设备要求及供货范围主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发包人的内部管理要求,供承包人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报价方案作参考。(包含但不限于储能系统、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通信系统,投标方需补充完善并满足工程需要)设备数量仅供参考,以经过发包人同意的最终设计为准,并满足供电公司接入系统方案评审要求。设备型号及数量调整不引起合同价格变更。

  (3)施工范围:施工范围为承包人设计范围内,储能系统站区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设备安装检测、土建工程检测、电力质检等全部的工程检测工作,达到并网条件。承包人的施工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自理。承包人的施工、生活用水费用由承包人自理。承包人施工、生产及生活排水应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排放,满足环境监管部门要求,生活污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施处理合格后才能排放。现场施工按照储能电站施工相关规范要求开展。

  整个储能电站的设计、供货、施工、试验、调试、检测、验收及资料移交,负责办理各项专项验收、配合电网并网有关许可等内容,负责与电网、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等。

  2.4计划工期:6个月

  2.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牵头人或联合体任意成员)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220KV(含)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工程EPC总承包或1项220KV(含)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和1项220KV(含)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可以为EPC合同中的施工或设计业绩,也可以为单项设计或单项施工业绩,设计和施工业绩不限于同一个项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家数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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