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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清洁院发布电池、高压直挂储能系统代工等集采招标

2025-10-28 16:24:41 来源:华能电子采购平台

关键词:

储能新型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10月27日,中国华能清能院发布2025-2026年储能项目原材料(磷酸铁锂电池)、直流舱整舱物料及高压直挂储能系统集成代加工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根据公告,本次采购需求包含2GWh磷酸铁锂电池、2GWh的直流舱整舱物料及代集成、0.55GW/2GWh的高压直挂储能系统集成代加工以及0.7GW/2GWh的交直流一体舱物料集成代加工。

  招标公告原文如下:

  华能清能院2025-2026年度储能项目储能原材料(磷酸铁锂电池)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0-1-251)

  项目所在地区:买方指定国内地点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2025-2026年度储能项目储能原材料(磷酸铁锂电池)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国内地区

  2.2规模:2.0GWh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储能原材料(磷酸铁锂电池),采购总容量为2.0GWh,单体电池容量不小于314Ah,单体电池能量不小于1004.8Wh,额定充放电功率为0.5P。

  2.5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国内地点。

  2.6交货期:以具体项目订单合同要求为准。

  2.7本次框架采购采取“统招、分签、分付”的模式,招标人分别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后续针对具体项目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2.8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结果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基层企业2025-2026年度储能项目储能原材料(磷酸铁锂电池)的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实际采购量达到2GWh。招标人不保证本次框架协议实际采购规模,具体采购规模有可能低于预估规模。招标人保留提前终止框架协议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4Ah及以上容量锂离子电池具有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为具有CMA或CNAS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2023《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标准的检测报告(投标电池单体容量与检测报告中检测的电池单体容量须一致)。

  3.2.2资格能力要求:202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314Ah及以上容量锂离子电池(若合同内容中无法体现锂离子电池,应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供货业绩不低于5GWh(提供的单项业绩均需大于200MWh),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供货规模、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华能清能院2025-2026年度储能项目直流舱整舱物料及代集成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0-1-250)

  项目所在地区:买方指定国内地点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2025-2026年度储能项目直流舱整舱物料及代集成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国内地区

  2.2规模:2GWh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直流舱整舱物料及代集成,采购总容量为2GWh,单体电池容量不小于314Ah,单体电池能量不小于1004.8Wh,系统额定充放电功率为0.25P/0.5P。

  2.5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国内地点。

  2.6交货期:以具体项目订单合同要求为准。

  2.7本次框架采购采取“统招、分签、分付”的模式,招标人分别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后续针对具体项目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2.8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结果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基层企业2025-2026年度储能项目直流舱整舱物料及代集成的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实际采购量达到2GWh。招标人不保证本次框架协议实际采购规模,具体采购规模有可能低于预估规模。招标人保留提前终止框架协议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能力要求:

  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投标的电池、电池模组和电池簇须提供具有CMA和CNAS认证的符合GB/T36276-2023《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投标的电池管理系统BMS(电池管理系统)应提供具有CMA和CNAS认证的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至少应具有电池、电池模组、电池簇、BMS(电池管理系统)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需提供具有CMA和CNAS认证的型式试验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并提供至少一项该产品的合同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供货规模、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资格能力要求:

  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业绩: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累计不低于2GWh的锂离子电池舱供货或代集成业绩,其中至少具有1项单体项目容量不低于400MWh。

  (2)投标人投标采用的锂离子电池业绩要求:202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锂离子电池供货总容量不低于5GWh(提供的单项业绩均需大于200MWh)。

  合同内容中无法体现锂离子电池,应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以上业绩均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供货规模、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华能清能院2025-2026年度储能项目高压直挂储能系统集成代加工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0-1-246)

  项目所在地区:买方指定国内地点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2025-2026年度储能项目高压直挂储能系统集成代加工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国内地区

  2.2规模:2GWh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高压直挂储能系统集成代加工,采购总容量为2GWh(其中约1.6GWh为0.25P构网型储能系统,0.2GWh为0.5P跟网型储能系统,0.2GWh为0.25P跟网型储能系统),甲供单体电池容量不小于314Ah,额定充放电功率为0.25P/0.5P。在具体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同规格体系间容量可根据实际技术路线调配,但框架协议采购总容量(2GWh)不变。

  2.5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国内地点。

  2.6交货期:以具体项目订单合同要求为准。

  2.7本次框架采购采取“统招、分签、分付”的模式,招标人分别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后续针对具体项目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2.8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结果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基层企业2025-2026年度储能项目高压直挂储能系统集成代加工的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实际采购量达到2GWh。招标人不保证本次框架协议实际采购规模,具体采购规模有可能低于预估规模。招标人保留提前终止框架协议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研高压直挂储能变流器(PCS)或高压直挂储能系统(即采用级联型拓扑结构的35kV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的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承诺:PCS暂无型式试验报告的,须承诺在设备供货前取得对应型号产品的报告,且满足国内项目所在地电网要求。

  3.2.2资格能力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国内35kV高压直挂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或交流侧或直流侧集成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供货规模、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华能清能院2025-2026年度储能项目交直流一体舱物料及集成代加工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0-1-24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2025-2026年度储能项目交直流一体舱物料及集成代加工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国内地区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交直流一体舱物料及集成代加工,采购规模2GWh(其中0.25P系统1.2GWh,0.5P系统0.8GWh)。在具体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同规格体系间容量可根据实际技术路线调配,但框架协议采购总容量(2GWh)不变。

  2.5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国内地点。

  2.6交货期:以具体项目订单合同要求为准。

  2.7本次框架采购采取“统招、分签、分付”的模式,招标人分别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后续针对具体项目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2.8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结果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基层企业2025-2026年度储能项目交直流一体舱物料及集成代加工的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实际采购量达到2GWh。招标人不保证本次框架协议实际采购规模,具体采购规模有可能低于预估规模。招标人保留提前终止框架协议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电池模组、电池簇、BMS(电池管理系统)等3种产品中至少1种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提供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3.2.2 资格能力要求:

  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分散式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215kW≤PCS单机功率≤500kW)供货或代集成业绩(系统包含电池系统和PCS,若合同内容中无法体现锂离子电池和分散式系统(215kW≤PCS单机功率≤500kW),应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每项业绩系统功率不低于25MW或容量不低于50MWh。

  (2)投标人投标采用的锂离子电池业绩要求:202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储能锂离子电池(若合同内容中无法体现锂离子电池,应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供货总容量不低于5GWh(提供的单项业绩均需大于200MWh)。

  以上业绩均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供货规模、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10日23时59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标段"华能清能院2025-2026年度储能项目交直流一体舱物料及集成代加工框架协议采购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5.3 特别提示:

  (1)本招标项目商务部分采用智能商务评审工具辅助开展评标工作,投标人须通过投标管家-商务标生成工具在线制作、生成并递交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详见商务投标文件制作视频下载链接:

  (https://huaneng-swb.oss-cn-beijing.aliyuncs.com/swb/商务投标文件生成-供应商操作视频.zip)),详细的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商务标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格式制作。

  注:供应商相关操作可参照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操作手册。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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