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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中国网获悉,9月17日,山东远普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600MW/1800MWh综合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范围为一期、二期,合计规模总共400MW/842MWh。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控制价约7.5亿,约合0.891元/Wh,项目位于山东潍坊。 建设规模一期建设200MW/402MWh综合储能电站(199MW/398MWh磷酸铁锂+1MW/4MWh全钒液流);二期建设200MW/440MWh综合储能电站(180MW/360MWh磷酸铁锂+3MW/12MWh全钒液流+17MW/68MWh磷酸铁锂)。 主要建设内容:该储能电站由全钒液流电堆集装箱、磷酸铁锂电池集装箱、电解液储罐、电解液循环管路、热管理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220KV升压站、外送线路等及其相关建(构)筑物组成。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一期计划于2025年10月开工,2025年12月25日储能设备安装完成,2026年3月31日建成并网;二期计划于2025年12月开工,2026年5月31日建成投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文如下: 600MW/1800MWh综合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山东远普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山东远普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600MW/1800MWh综合储能电站示范项目(项目编号:SDHJ-2025-012)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SDHJ-2025-012 项目名称:600MW/1800MWh综合储能电站示范项目 项目类别:工程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约7.5亿(以实际施工价格为准)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后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要求合格。 (2)材料、设备质量: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建设地点:潍坊市寒亭区珠江西街与海林路交叉口西400米北海工业园内 建设规模:一期建设200MW/402MWh综合储能电站(199MW/398MWh磷酸铁锂+1MW/4MWh全钒液流);二期建设200MW/440MWh综合储能电站(180MW/360MWh磷酸铁锂+3MW/12MWh全钒液流+17MW/68MWh磷酸铁锂)。 主要建设内容:该储能电站由全钒液流电堆集装箱、磷酸铁锂电池集装箱、电解液储罐、电解液循环管路、热管理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220KV升压站、外送线路等及其相关建(构)筑物组成。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600MW/1800MWh综合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一、二期,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满足行业技术要求),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竣工图设计、设计联络等; (2)设备与材料采购: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入场验收、运输(含装卸货和二次运输)、检验、仓储(含出入库管理)、保管等; (3)建筑及安装工程:综合储能电站相关设备设施的施工、安装、调试(含试验)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储能场地基础、生产综合楼、送出线路部分的(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包括审图);生产综合楼、送出线路及开关站,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及验收(包括并不限于: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验收;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检测验收;竣工验收;电力质检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等;并网安全性评价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的现场工作):设备安装与调试及检测试验(包括SVG的涉网试验);发电系统试运行;建设期工程保险;移交、培训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项目建设生产准备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消耗品的配备; 送出线路,开关站及相关临建设施送出线路可研、设计、施工、验收、核准等工作项目相关技术资料整理提供;配合业主进行结算、审计等。 (4)完成本项目所有专项验收、性能试验、设备可靠性试运行。 计划工期:一期计划于2025年10月开工,2025年12月25日储能设备安装完成,2026年3月31日建成并网;二期计划于2025年12月开工,2026年5月31日建成投产。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应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需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企业,联合体其他成员满足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报名、投标等活动,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2.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工及以上职称。 3.项目经理要求: (1)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本项目人员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5.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招标人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招标人的重大诚信问题。 8.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投标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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