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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新型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近日,山西能源局下发关于加强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坚决防止圈而不建现象,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出,入库项目须在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12个月内建成并网。入库项目在建设期和全容量并网后5年内不得擅自转让。 清理圈而不建项目方面, 通知指出,要对圈而不建的项目开展集中清理。各市能源局要组织对8月底前未开工和一年内未建成并网的项目进行梳理,提出调整出库意见。 盘活部分存量项目方面, 通知表示,对3个月缓冲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未入库项目、已实质性开工的调整出库项目,由各市能源局梳理核实,提出调整入库意见。 原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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